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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涂料国家强制性标准合并,有害物质限量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分类:行业资讯     来源:涂界    发布时间:2024-04-11

4月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发布《公开征集对<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第1部分:建筑涂料>等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意见》。根据标准化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申请立项的《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第2部分:工业涂料》等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予以公示,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14日。


记者注意到,强制性国家标准《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第2部分:工业涂料》将替代GB 30981-2020《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1-2020《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24409-2020《车辆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38469-2019《船舶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24613-2009《玩具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该标准项目完成周期为16个月,主要起草单位为中海油常州涂料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涂料工业协会、江苏兰陵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上海华谊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湘江涂料科技有限公司、佐敦涂料(张家港)有限公司、庞贝捷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该标准规定了工业涂料中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物质容许限量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测试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涂装安全与防护等内容。适用于直接在现场涂装、工厂化涂装,对木器、金属、塑胶、混凝土、复合材料等基材的表面进行装饰、保护及具有其他功能的各类工业涂料及其辅助材料,包括木器涂料、车辆涂料、船舶涂料、玩具涂料、防腐和防护涂料等各类工业涂料。

该标准对产品设置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苯含量、甲苯与二甲苯(含乙苯)总和含量、总重金属含量、可溶性元素含量、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含量、卤代烃总和含量、游离甲醛含量、APEO含量、邻苯二甲酸酯类、多环芳烃含量、生物杀伤剂含量、游离二异氰酸酯(TDI和 HDI)总和含量等项目,并按照使用场景规定相应的限量指标。对以上所有控制项目建立并确定详细的测试方法,制定相应的检验规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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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车辆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船舶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等涂料国家强制性标准总计控制了13种涂料中有害物质,其中VOC限量指标达到或接近国际水平,重金属限量指标达到国际标准和欧盟Rosh指令水平、低于美国标准水平,其余甲醛限量、多环芳烃限量、石棉限量、卤代烃限量等11种限量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这些标准发布以来,在VOC减排方法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助力实现了“VOCs排放总量较2015年下降10%以上”的减排目标。

据悉,国家标准委向涂料标委会去年6月反馈了“儿童游乐设施等场景下涂层铅含量超标问题”的舆情和政务信息,建议对公众尤其儿童可直接接触到的场景面漆实施强制性低铅标准。随后在2023年7月11日,国家标准委强标处召集涂料标委会、中国涂料协会召开了“鲜艳涂料舆情相关涂料标准会议”,会上提出了及时修订《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车辆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船舶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玩具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等强制性标准,建议对人体密切接触的涂层增加与美国玩具涂料中总铅含量限值相同(≤90mg/kg)的指标要求。

《2009年香港国际安全与无害环境拆船公约》(香港公约)于2025年6月26日正式生效,需要控制涂层中西布曲尼含量。GB 30981-2020、GB 18581-2020、GB 24409-2020、GB38469-2019、GB 24613-2009等强制性标准实施以来,收到了“增加功能性涂料的定义”、“增加锌铝涂层产品”、“增加五金件涂料”、“道路及交通标志涂料”等标准实施反馈意见30多条。涂料标委会根据这些反馈意见,制定了修订这些强制性标准的计划。

根据GB/T 2705-2003《涂料产品分类和命名》,GB 30981-2020、GB 18581-2020 、GB 24409-2020、GB 38469-2019、GB 24613-2009涉及的产品均为工业涂料大类,将这些强制性标准合并修订为《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第2部分:工业涂料》,有利于适用于多领域的产品查询和使用强制性标准,以及减少强制性标准的数量。

据介绍,通过本次修订可满足舆情和政务信息提出的按照使用场景控制涂层铅限量的诉求,在人体密切接触的涂层领域实现低铅化,进一步完善强制性标准的技术内容和提升强制性标准的技术水平,使涂料强制性标准的数量得到精简,使涂料强制性标准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根据舆情和政务信息、标准实施意见反馈,标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需要进行完善:1)按照涂层的使用场景规定重金属限量要求,儿童游乐设施、玩具、文具、健身器材等与人体密切接触的涂层设置总铅限量90mg/kg等更为严格的重金属限量指标;2)增加“水性涂料”、“溶剂型涂料”、“辐射固化涂料”、“无溶剂涂料”、“与人体密切接触的消费产品用涂料”、“辅助材料”等产品的术语和定义;3)水性木器涂料等涂料增加SVOC限量指标和试验方法;4)重金属增加“可溶性铬元素含量”、“总汞”;5)船舶涂料增加西布曲尼限量的指标和试验方法;6)增加辐射固化涂层的残余禁用光引发剂限量控制项目。

欧美国家特别是欧盟对涂料产品的环保非常重视,相继制定了一些环保法规来限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向大气中释放,如欧盟Directive.99/13/CE法规,德国AT-Luft法规(大气净化法,1992),美国的66法规、CAA(空气洁净法,1970)、CAAA(空气洁净法修正案,1990)。这些标准对工业涂料中的有害物质进行了限量规定,特别是VOC、重金属、芳烃类溶剂、甲醛等,如:全球无铅行动计划、欧盟指令2004/42/EC“对某些色漆、清漆以及车辆修补漆中由于使用有机溶剂而造成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的限制”,欧盟于1999年发布的生态标志产品“色漆和清漆——生态标签”等都对工业涂料中的有害物质进行了限量规定。

据悉,我国《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车辆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船舶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玩具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五项工业涂料强制性标准总计控制了13种涂料中有害物质,其中VOC限量指标达到或接近国际水平,重金属限量指标达到国际标准和欧盟Rosh指令水平、低于美国标准水平,其余甲醛限量、多环芳烃限量、石棉限量、卤代烃限量等11种限量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本次修订重点对重金属限量按涂层的使用场景进行控制,满足舆情和政务信息提出的按照使用场景控制涂层铅限量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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